【圆明网】四川绵阳市法轮功学员孙毅于二零一一年五月二十三日在农田插秧时,被当地新皂派出所、涪城区公安分局国保大队恶警鸣枪绑架,后被非法批捕,目前被非法关押在绵阳市看守所。
孙毅的家人认为,孙毅按照“真善忍”做好人没有错,是这些迫害善良人的警察在违法。孙毅被绑架后,家人长时间寻找孙毅,并多次要求立即无罪释放孙毅,不但得不到回应,中共警察还将孙毅非法逮捕。
孙毅的父母及妻子对相关责任人提出控告,控告书已分别邮寄四川省绵阳市检察院、四川省检察院、最高检察院。
以下是孙毅的家人在控告书中揭露孙毅被迫害经历:
孙毅,男,三十九岁,一九九八年二月开始修炼法轮大法,是家庭、邻里、工作单位公认的好人。然而,他因信仰“真善忍”,坚持修炼法轮大法,二零零零年十二月三十一日被绵阳市涪城区公安分局新皂派出所非法治安拘留十五天后,又被绵阳市涪城区公安分局国保大队非法刑事拘留三十天。二零零一年二月二十三日被绵阳市涪城区公安分局国保大队非法劳教一年六个月,孙毅在绵阳市新华劳教所受酷刑折磨。
二零零八年八月八日凌晨四点左右,孙毅正在家睡觉,新皂派出所、涪城区公安分局国保大队一伙六人,强行入室抄家,抢走孙毅的私人电脑、打印机、卫星接收锅盖等财物(至今未还)。孙毅被迫离家出走。几年来,他流落他乡、妻离子散、有家不能归,父母妻儿对他盼眼欲穿。
二零一一年五月正值农忙,孙毅终于回到家中,帮助年迈的父母在田间劳作。谁知,五月二十三日下午三点四十分左右,孙毅一家四口正在田里栽秧,八个身着便装的人冲到田里,将正在插秧的孙毅强行绑架,其中一人竟然鸣枪!家人见状都十分气愤,质问他们是什么人,这伙人不出示任何证件和手续,当着众多亲友乡邻,将流离失所近三年才回家的孙毅强行从田里绑架走,孙毅的手上、腿上还沾着泥巴。
后来得知绑架孙毅那伙人中有新皂派出所的警察。六点三十分,孙毅的叔叔、孙毅的母亲和妻子等人到新皂派出所要人,警察不准家人进去。五月二十四日早上,三位家人又到派出所要人,警察说:“人不在所里,送到绵阳去了。”具体在哪里却不说。家人又赶到三十多里外的绵阳市公安局看守所、拘留所等地方,四处打听,均无孙毅下落。
家人只好又回到新皂派出所,追问警察:“孙毅到底被你们关到什么地方去了?”一警察说:“你们找所长刘蚺,我们不知道。”家人连去派出所几天,才找到刘蚺,刘说:“我们只负责抓人,涪城区国保大队负责办案。”并告诉家人国保大队在绵阳市长兴街。结果家人找遍了绵阳市整条长兴街也没找到涪城区公安分局国保大队。
当时正值农忙季节,孙毅全家人丢下田里的农活营救被抓的孙毅,却被新皂派出所所长和警察骗来哄去,在离家三十多里的绵阳花了十天时间到处寻找孙毅,却始终找不到孙毅的踪影。
六月二日,家人决定直接找新皂派出所所长刘蚺要人。刘蚺这才说“给问问”。但等到六月三日下午四点左右,家人接到刘蚺电话让到派出所去一趟,没想到派出所值班室人员给了家人一份非法拘留孙毅的通知书,家人才知道被孙毅非法关押在绵阳市公安局看守所。
七月十一日,涪城区国保大队警察赵一江等人又到孙毅的妻子上班处,给她一份对孙毅进行非法逮捕的通知书。
孙毅的家人认为,孙毅按照“真善忍”做好人没有错,决定提出控告,控告新皂派出所所长刘蚺、涪城区国保大队申晓明、涪城区检察院批捕科科长王志春等人对孙毅的绑架、关押、批捕,分别涉嫌构成侮辱罪、诽谤罪、非法剥夺公民信仰自由罪、滥用职权罪、诬告陷害罪、非法搜查罪、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罪、抢劫罪、非法拘禁罪、徇私枉法罪等罪行,要求他们依法承担刑事和民事责任。
孙毅的家人并表示,对这些由老百姓的血汗养活的“政府公务员”,如此迫害善良百姓,深感痛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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